2012年6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简称工信部)发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这被视为Virtual Network Operator(虚拟运营商)的开始。虚拟运营商是与电信运营商在某项业务或者某几项业务上形成合作关系的合作伙伴。2013年12月,工信部正式向11家企业发放虚拟运营商牌照,到目前为止,一共有19家有牌企业。虚拟运营商与电信运营商的最大区别在于,自身并没有骨干和核心的网络资源,只能通过租用电信运营商的基础设施,建立自己的虚拟网络来运营服务。简单来说,就是一个拥有自主品牌的增值服务商及电信服务代理商。
对于虚拟运营商来说,重点就是增值服务,因为在价格、网络速度上,它们受制于三大运营商。天音通信、话机世界等依然在主打低价的服务,但包括它们在内,也在思考这样的问题:用户不直接使用运营商的服务,而使用虚拟运营商的,究竟能得到什么额外的好处?差异化、定制化、增值服务是当今的虚拟运营商握有的三大法宝,
而出身互联网公司的虚拟运营商并没有从三大运营商的市场缝隙中寻找到自己的位置。它们采用“羊毛出在猪身上”的惯有的互联网套路运营这项业务。在它们眼里,虚拟运营业务只是一个移动互联网入口,是一股拉起公司各种业务的绳子,这是它们的成本中心,而不是利润中心。
阿里巴巴企图将淘宝、天猫、支付宝和数字娱乐等平台上的服务,通过阿里通信提供给用户。而京东放出提供各种低价套餐的通信产品,其实是希望通过为京东的网购用户提供通信服务,将这批用户牢牢固定在京东的生态圈。
事实上,运营商受到的最大威胁并非虚拟运营商,而是以微信为代表的OTT业务。有调研数据显示,用户使用微信后三个月,与其前三个月相比,人均短信下降16~17%,MOU(平均每户每月通话时间)下降5%。到了2013年上半年,微信用户超过了四亿。之后微信再也没有公布过用户量,一般看法是不想过于刺激运营商。OTT增加了运营商管道化的风险,其对运营商的威胁远大于虚拟运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