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专制者来说,想要维持集权统治,必须在四个方面完成制度建设,包括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分配模式、全民思想的控制模式、社会精英的控制模式,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宏观经济制度模式。
最终形成了四个基础性制度,它们共同构成了支撑起集权政体“大厦”的四根“支柱”—— 郡县制度:为了保证帝国的稳定,在政治上必须保证中央的人事任命权,避免地方割据势力的滋生; 尊儒制度:封杀“百家争鸣”的学术传统,以实现全民在意识形态上的大统一; 科举制度:通过公平的考试制度,将优秀人才吸纳到体制之内,为我所用; 国有专营制度:在经济上,实行重要资源的国营化垄断,以控制国计民生。
宋代“王安石变法”失败之后,中央政府彻底放弃了整体配套体制改革的变革路径,进入明代之后,转而实施闭关锁国的政策,并推广男耕女织的社会经济形态,中国的经济能量向乡村猛烈下沉。
在高度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度下,中国的这一部企业史,归根到底是一部政商博弈史。
意味着,商鞅身死之后,秦国在他既定的政策轨道上继续暴烈地前行。它的重农战略及国有专营体制为财政充沛提供了保障,而独有的军爵制度更是激励了军事上的野心和凶悍
首先,他把天下的财富分成三大类——本富、末富和奸富。其中,本富就是靠农耕致富,末富就是以工商致富,奸富就是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致富,它们有上、中、下之分,所谓“本富为上,末富次之,奸富最下”。 接着,他又说,“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绢文不如移市门”。也就是说,一个人想要由贫入富,从事农业不如去从事制造业,而从事制造业又不如去从事流通业,刺绣织绢所获得报酬不如在市场上贩卖绢布所得到的多。这表明在汉初,流通业的利润大于制造业,而制造业又高于农业。这恐怕也是古往今来共同的财富累积法则。 最后,司马迁又试图回答一个问题:一个人或一个家庭要持续地保有财富,那又应该怎么办呢?他的答案是——“去就与时俯仰,获其赢利,以末汇财,用本守之”。翻译过来就是:请到商海中去尽情扑腾,贱买贵卖,大把赚钱,然后回头去买房子和田地,用房子和田地把赚来的钱牢牢守住。
在皇权体制下,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从来是一对很难均衡的矛盾,甚至可以说是非此即彼,不可调和。当中央把权力集于一身的时候,政权可保稳定,但是就会造成地方创新的不足,财富阶层受到国有资本集团的重大压迫,整个社会处在低效率运行的状态之中。而当权力从中央下放到地方的时候,就会出现截然不同的景象,地方力量和财富阶层将变得十分活跃,经济可获得大发展,然而,中央的政治权威及财政收入会被大大削弱,离心离德和“以邻为壑”的诸侯经济将大行其道,此外还将出现严重的贫富悬殊。因此,如何均衡集权与放权,作出适当的制度安排,成了统治中国的首要课题,历代政权往往踯躅于此,兴盛或衰落也由此而生。此景,两千年以降未曾稍改。
文景时期,有两位雄辩的政论家先后对当时的“分权过度”提出了担忧和对策,他们是贾谊和晁错。 贾谊(公元前200~前168年)是汉初第一个提出重新回归中央集权模式和重农政策的人,他才华横溢,文笔华丽,议论深远,所写的《过秦论》和《治安策》脍炙人口,在当时就被视为思想重镇,《汉书》作者刘歆评价说,“在汉之儒,唯贾生而已”。针对中央集权旁落的景象,贾谊在《治安策》中给出了“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方针,也就是“分而治之”,在原有的诸侯王的封地上分封更多的诸侯,从而分散削弱他们的力量。对于商人经济力量的膨胀,他也提出了自己的担忧,他写道,当今皇帝穿的衣服不过是普通的黑色丝织品,而富民的墙上竟挂上了文绣;皇后装饰衣领的东西,富人的婢妾们却用来缝鞋边。商人富民这样穷极奢侈,后果是严重的:100人做衣服还不够他们一人穿,想全国人不受寒挨冻,怎么可能呢?一人耕田,十人聚食,想全国人不挨饥受饿,是不可能的,饥寒迫使老百姓痛苦不堪,想使他们不造反是办不到的……这些富人大商习俗奢侈,太不尊重国家制度,太冒犯皇帝的尊严,但献计的人还说“毋为”,不要改革,这真是可以长叹息的事。 那么,如果把地方的政治和经济力量都打压下去之后,国家将如何治理呢?贾谊的对策是,在政治上,实施儒家所倡导的“仁义之道”。他在著名的《过秦论》中评论说,秦始皇“身死人手,为天下笑者,何也?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 在经济上,则是重新回到“重农”的道路上去。
盐铁专营和均输、平准二法使得国家有力地控制了重要的产业经济。均输法是指汉武帝时期,在中央主管国家财政的大司农之下设立均输官,由均输官到各郡国收购物资,易地出售,辗转交换,最后把中央所需货物运回长安。平准法是在大司农之下设立平准官,用官物在市场上随物价涨落贵卖贱买以营利。实行均输和平准使得京师所掌握的物资大大增加,平抑了市场的物价,贩运商和投机商也无利可图。
此以后,酒榷与盐铁并列称为“三业”,成为国家实行垄断经营的主要产业,历代衍续,从未中断。 桑弘羊主持全国财经事务前后达23年之久。
桑弘羊经济思想的最大贡献就是强调工商富国”。他所提出及执行的所有经济政策的主旨并不在于压抑工商业,相反,他最早透彻地看到了工商业所存在的巨大利润,他的目标在于将工商的私人利润转化为国家的利润。轻视商人与重视工商,正是一体两面的结果。
“仁义为本、轻徭薄赋”的儒家理想与中央集权的财政需要,构成了一对尖锐的制度性矛盾,百代之后的今天,桑弘羊的设问(民利与国家利益如何平衡),仍然冷冷地摆在所有中国人的面前。
中国历史上,历代开国皇帝均为戎马出身,唯两人例外,一是王莽,另一是篡唐立周的女皇武则天,一儒一女,堪称异数。
世族模式和庄园经济,从西汉中后期以降的数百年间,困扰历代治国者,几乎鲜有改造成功者,王莽改制,十年而亡,刘秀“度田”,不了了之,东汉政权的赢弱以及魏晋南北朝的纷乱,无不与此有关。一直到科举制的出现,才切断了世族繁衍的制度性根源。
本质上,科举是一种政府主导的教育和人才选拔体制,当这一制度被确立之后,其他成才途径都被认定为“异端”,其中就包括通过经商成为优秀的商人。侯家驹在《中国经济史》中评论说:“中国经济的长期停滞,科举制度之弊,应是其中之一。”
到了中唐之后,经济治理就重现了两个周期性的大毛病,第一是土地的需求非常之大,土地兼并不可遏制,成为贫富差距拉大的“变压器”。第二是中央财政对资源管制的依赖度越来越高,终而造成对民间资本的压抑和剥夺,经济活跃度渐趋衰竭。两者相加,如果再遇上饥荒洪涝,就会引发财政总破产前提下的社会大动荡。
在北宋,妇女还从事茶肆、食店、药铺之经营,并作小贩、卖卦及牙人”。但是到了12世纪的南宋时,风气终于大变。当时出现了一股礼教运动,对女性的约束大大增加,那句著名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就是由儒学大师程伊川说出来的,从此,女性被关在宅门之内,再也无法在商场上有所作为。
不过,宋之“弱”却有它妩媚的一面。 这是史上最温和的一个政权。宋代理学家程伊川曾总结“本朝超越古今者五事”,一是“百年无内乱”;二是开国之后的四位皇帝都比较开明——“四圣百年”;三是改朝换代的时候兵不血刃,没有惊扰民间——“受命之日,市不易肆”;四是100多年里没有诛杀过一位大臣——“百年未尝诛杀大臣”;五是对周边蛮族采取怀柔政策——“至诚以待夷狄”。这五件事情或有夸张的地方,但离事实不远,特别是第一条和第四条最为难得
成宋代工商繁荣的一个重要事件是水稻的引进。
从现有资料看,宋代国有专营的种类之多,范围之广、资本金额之大,都是超越前代的,凡是主要商品,几乎全在国有专营之列,包括茶、盐、酒、醋、矾以及外贸所得的香药、象牙等,这些商品都有三个鲜明的共同特点:资源性、必需性和暴利性。 允许民间经营的商品则包括:针线、服装、肉食、儿童玩具等,这些商品也有三个鲜明的共同特点:经营分散、不易管制、利润微薄。
中国的经济形态,由先秦到汉初是贵族经济,演进到东汉至魏晋南北朝,成了世族经济,进入隋唐之后,日渐呈现出“士商合流”的趋势,到宋代,终于定型为士绅经济,历1000年左右的演进至此,其后再无进步。这三种经济形态从本质上来说,都是官商经济。
在国有专营体制方面,汉、唐两代政府主要实行了两种经营模式,一是桑弘羊式——成立国营企业加以垄断经营,二是刘晏式——国家控制资源,以定向授权的方式向民间开放。到了宋代,则在牌照制度上又有了创新,在当时有两种模式,一曰“买扑”,一曰“钞引”。
其一,宋代的经济制度创新是前朝所未见的,它在宏观经济、产业经济乃至企业制度方面都出现了重大演进,大一统中央集权制度下的工商制度建设,在此时基本定型。宋代的官商经济模式已经实现了“标本化”,其后1000年,无非是这一“标本”的极端化和恶劣化。
其二,到12世纪末,中国人口超过1亿,成为地球上的第一个亿级大国,也是从此之后,科技创新几乎停滞,“四大发明”全数在之前出现。布罗代尔对此的解释是,“人口的众多导致了中国不需要技术进步”。但这显然是不完整的,一个更重要的事实是,帝国出于统治的需要,实行了大陆孤立主义政策,产业革命再无动力。
开放—管制—半衰—崩溃,循环往复,轮回重现,这是中国历代治乱的宿命,而每当经济出现重大危机之际,必会出现一位重量级的理财大师,他成为那个朝代的转折点。在宋代,这个人正是王安石。
王安石在后来的几年里提出了一个整体配套改革方案,相继颁布十余条法令,其中,最重要的三大经济政策,分别是均输法、市易法和青苗法。
市易法推出后,均输业务并入其中,在流通领域构成一个集采购、运输和定价销售为一体的国营垄断体系。
在每年夏秋两收前,农户可到当地官府借贷现钱或粮谷,以补助耕作。每笔贷款的利息为20%,一年可贷两次。王安石以现存于各地国有粮仓中的钱谷1400万贯石为青苗本钱。
均输法让发运使衙门成了一个权力空前膨胀的“政府型公司”,它到处与民争利,官方的采购价格与市场波动背驰,要么大大低于市场价格几近抢劫,要么大大高于市场价格收受回扣,发运使把大米运到一些缺粮地区,销售价格比之前增加一倍,正常的市场运行被完全地打乱了。宋朝官员本来就乐于经商,均输法正好给了他们一个中饱私囊的好机会。 市易法“尽收天下之货”,让政府成了最大的商店、银行和物流中心,它的经营范围越来越广,连水果、芝麻都被垄断了起来,城市商业秩序被彻底破坏。
对普通农户来说,伤害最大的当然是青苗法,此法的本意是国家拿出一定的款项在地方上放债,以免穷人受富人高利贷的剥削。可是一到执行阶段,就完全地变味了。各级官员把陈旧的霉粮放给农户,收回的却必须是新粮,放的时候斤两不足,收的时候却故意压秤,一来一回,实际利息竟比向富人借贷还要高。中央为了把钱放出去,就下达贷款指标,地方官只好搞摊派,民间苦不堪言,如果发生水灾旱灾,政府为了收回本息,就到处抓人,农民只好卖地卖儿女。青苗法实行几年后,谷价非但没有降下来,反而一路上涨,最终苦的是农户和城市贫民。
王安石的女婿蔡卞及其状元哥哥蔡京。蔡京是史上出了名的贪黩人物和独裁权臣,王安石的国家主义在他手上被推向极致,并毫无悬念地转型为权贵经济。
从王安石开始变法的1069年,到蔡京被罢官的1126年(靖康元年),极端的国有专营制度的实施前后长达57年,而这又正是北宋帝国由半衰走向灭亡的57年。1127年,北方的金军攻破汴京,掳走徽、钦二宗,史称“靖康之难”。
像王安石、刘晏这样的人物,在中国历史上虽然凤毛麟角,却也并非仅见。他们为官清正,工作操劳,办事雷厉风行,行政效率极高,而且不以私利掺杂于国事。他们力主国家主义,不惜以牺牲民间工商自由为代价,换得中央集权制度的恢复与稳定。他们提出的行政口号往往是“均贫富”,可是最终的结果一定是将民间的富人和穷人一起剥夺。从经济历史角度来观察,这些“理财大师”往往是中国式的“治乱循环”的转折点
王安石变法”,与之前的“管仲变法”、“商鞅变法”、“桑弘羊变法”、“王莽变法”乃至“刘晏变法”一脉相连,是历代治国者在经济集权政策上的一次大试验。就如同桑弘羊欣赏商鞅、刘晏钟情桑弘羊一样,王安石对桑、刘两人也十分推崇,他在与司马光的论战中认定,用国有专营政策来抑制兼并、均和贫富是古代贤君的治国之正道,后世只有桑、刘“粗合此意”。
对于专制者来说,想要维持集权统治,必须在四个方面完成制度建设,它们包括: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分配模式、全民思想的控制模式、社会精英的控制模式,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宏观经济制度模式。
可以说,发生在历史上的种种变法无非是对这些制度建设的不断探寻与优化,从秦朝的军爵、郡县制度,到汉初的“独尊儒术”,再到隋唐的科举制度等,帝国的治理体系不断得以完善,到了宋代,以上制度均趋精致,唯独“不如人意”的是经济制度。历经1000多年的探索,中国人始终没有找到一个与“唯我独尊”的大一统中央集权政体相适应的、能够维持长久持续发展的经济制度模式。
城市自治权的确立、独立的大学制度,以及对君权的法律性限制,是欧洲最终走出“黑暗中世纪”、迈向现代社会的根本性路径,它们分别催生了自由的经济土壤、思想土壤和法治土壤。而在中国,城市与学院一直为政权所牢牢控制,限制君权更是从未被尝试,这是东西方文明走向不同演进道路的重要原因
在社会制度的建设上却开始落后了,在欧洲所出现的“自由民”、“自治城市”、“私人财产的合法性原则”、“对君主权力的限制”等法权思想,对于强调中央集权的中国而言,根本没有萌芽的土壤。相反,王安石的变法运动更强化了政府的管制能力,逼得商人不得不“绕城而走”。
元朝因军力强大,统治者心态十分开放,根本不在意任何形式的“入侵”,所以,推行了重商主义的政策,经济开放度超过秦汉唐宋,为历代最高。
1287年,元朝宣布发行不兑换纸币——至元通行宝钞,这不仅是中国,也是世界货币史上最早实行的纯纸币流通制度。
蒙古统治者对汉人势力的死灰复燃非常警惕,全力予以打压。占领了中原疆土的蒙古统治者似乎从来没有试图“融入”汉文化,一个最突出的事实是,元朝皇帝大多不习汉语,这与之后的清朝皇帝成鲜明反差
对于一个专制型政权而言,影响“稳定”的因素有两个,一是外患,一是内忧。控制前者最可行的办法是杜绝对外的一切交流,与各国“老死不相往来”;实现后者的办法,则是让人民满足其温饱,而民间财富维持在均贫的水准上。 明代治国者分别找到了两个办法,那就是,对外,实施闭关锁国的“大陆孤立主义”;对内,追求“男耕女织”的平铺型社会模式。
在中国经济史上,有两种植物彻底改变了国家的命运,一是宋代的水稻,二是明代的棉花。
这种“一户一织”的家庭纺织与规模化的工场化生产相比,最大的特点,或者说优势是,前者的从业者几乎没有劳动成本支出,老幼妇女都可从事,而且时间也是几乎没有成本的,任何人都可利用闲暇时间单独操作。在这种生产模式的竞争之下,规模化的手工业工场当然就没有任何生存的空间了
正因为棉纺织业在制造环节被家庭作坊所控制,所以在技术进步上无法向工厂化和机械化进步,这是一个历史性的悲剧。
“均贫灭富”的小农经济和高度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度有着天然的契合性。
对农业文明状态下的民生而言,最主要的内需产品只有两个,一是吃,二是穿。而水稻和棉花的引进与推广,在“耕”和“织”两大领域分别解决了技术性的问题,创造了闭关锁国的必要条件。
貌似繁华的中国其实正飞驰在一条“反世界潮流”的轨道之上。
自明初到清末的300余年间,中国的城市化进程陷入停滞,城市总人口之绝对数几乎没有增长,但是全国总人口则在不断增加。这种人口和经济重心向农村下放的现象,最为真实地表明中国社会的平铺化和碎片化态势。
围绕着千万家庭织机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产业链条和销售体系,它们主要由布号商人、染坊与踹坊商人、远途贩售商人组成。
商帮的出现,是中国企业史上的一件大事。它兼具血缘性与地缘性之和,植根于偏远的宗族乡村,以市镇为生产和销售基地,以城郡为生活和消费中心,构成一种独特的经营模式。明代商帮中最出名的还不是江浙商帮,而是晋商和徽商,他们的崛起都与盐业有关。
“开中制”脱胎于宋代的“钞引制”,其改革之处是,商人要获得盐引,必须运粮和其他军需物资到北方边疆,以粮换“引”,然后凭盐引到指定盐场支取食盐,再到指定的地区销售,其实质是“以盐养兵”。按当时的规定,每在大同纳粮一石或在太原纳粮一石三斗,可换取盐引一份,一份盐引可支取食盐200斤。
“开中制”推行后,山西商人收粮贩盐,横行天下,成为势力最大的区域性商人群体,是为晋商之始。
这一年,淮安籍的户部尚书叶淇实行盐政变法,他提出新的“折色制”,从而一改“开中制”所形成的利益格局。按照新的制度,商人不用再到北部边疆纳粮以换取盐引,而是可以在内地到盐运司纳粮换取盐引,这就是所谓的以“纳银运司”代替“中盐纳粟供边”。
“折色”加上“纲盐”,就构成了官商一体、结合了特许与准入特征的承包经营制度,这是明人一大发明。
而在15处边贸市场中,拥有地理、资本和官府背景三大优势的晋商无疑又成了最大的受益者。据《明史》记载,在开放边市的前12年,仅马匹交易就增长了7倍之多,晋商相继渗透进入粮食业、棉布业、茶业、颜料业、烟草业及药材干果等行业,成为最重要和最活跃的边贸经营者,他们在盐业中失去的利益又从边贸中夺了回来
从利玛窦进入中国,到汤若望去世,前后80余年,在西方传教士和徐光启等人的努力下,天主教得到了较广泛的普及,众多的西方科学知识也在知识阶层得到认可和应用。这是中西方历史上的第一次“知识大交易”
利玛窦和汤若望均葬于北京阜成门外,两墓前后相望,古木拱卫。徐光启去世后回葬于家乡上海,他在法华泾一带曾建家庭农庄,从事农业实验并著书立说。其后裔在此繁衍生息,渐成集镇,得名为“徐家汇”
中国官商模式中的一大特征——“渡口经济”:大凡国营或权贵资本,一般不会直接进入生产领域,而是寻找流通环节中的交易节点,以政府的名义和行政手段进行管制,然后以特许经营(牌照、指标)的方式加以“寻租”,这类节点好比一个“渡口”,占据其点,则可以雁过拔毛,坐享其利。所以,官商经济的获利实质不是创造价值,而是通过增加(分享)交易成本来实现的。
可能万历自己都心知肚明,矿税政策不是治国的正道,所以,他多次公开下诏,承诺紫禁城里的几个宫殿修复之后,就立即停止。然而,“矿税之祸”前后绵延长达10年之久,算得上是一场“十年浩劫”。
在后世的很多史书中,苏州民变和葛成的事迹被看成是明代中后期市民社会成熟的佐证。另外特别值得记录一笔的是,在反对矿税政策的行动中,以顾宪成为首的东林党人表现得非常积极和勇敢。
从14世纪以后,批准税收被列为英国议会和法国三级议会的一项重要职能,它成为长期限制王权的重要手段,对资本主义的发展起到了十分有利的作用。
在这种情形之下,英国下议院经过激烈的辩论,最终通过了一份《控诉请愿状》。在这一著名的请愿书中,议员们明确指出,在英国臣民的所有传统权利中,“没有一项权利比这项权利赋予他们更宝贵更有价值的东西,那就是,以确定无疑的法律传统为指南,并被其支配,而不受那种不确定、专断的统治形式支配……正是从这一根据中产生了这个王国的人民无可置疑的权利,除了这个国家的普遍法或是由议员们共同投票赞成的规章规定的惩罚之外,他们不受任何扩大到他们的生活、他们的土地、他们的身体或他们的财产上的任何其他惩罚”
介休范家的兴衰史似乎已经成为一个标本,“看它起高楼,看它宴宾客,看它楼塌了”
中国只要有70年稳定期,必定重获繁荣,从秦末大乱到文景之治,从隋文帝统一到唐太宗的贞观之治,从宋太祖结束五代十国到范仲淹一代的中兴,期间均不过两三代人,“康乾盛世”无非是这一周期的再次重演。
山西祁县乔贵发。乔家名声因此大隆,成为知名度最高的清代晋商。有清一代,与乔家一样靠边贸致富的,还有榆次的常家、太谷的曹家、祁县的渠家和汾阳的牛家等,他们各自组建了庞大的、集贸易与金融于一体的家族集团,控制了清朝与蒙古、俄罗斯的双边贸易。
清代商帮更发达于明代,著名者有10个,除了晋商、徽商和广东十三行之外,还有陕西帮、福建帮、江西帮、洞庭帮、宁波帮、龙游帮及山东帮。 商帮流转于大江南北,其聚居交流的场所,就是商人会馆。
晋商供的是关羽,徽商供的是朱熹,江西帮供的是许逊,福建帮供的是妈祖(林默娘),浙江商人供的是伍子胥和钱镠,广东商人供的是慧能六祖,云贵商人供的是南霁云,两湖商人供的是大禹。
1720年11月,康熙五十九年,广州十三行商人聚会,在祖坛前杀鸡以血盟誓,成立公行,并共同缔结十三条行规,对行商行为进行多重规范,这些行规包括: 定价同盟:行商与外商相聚一堂,共同议价,其有单独行为者应受处罚。 行业公积:所有行商都要拨出每年利润中的2%,充做储备金,时称“公所费”。此外,在买卖古瓷时,卖者无论赢亏,都要把卖价的30%上缴给公行。 分享利益:无论哪一家行商与外商交易,只能承销全部货物的一半,其余则须平均分配给公行内的其他行商销售。 入行会费:公行内的行商,根据规模大小,分为头等行、二等行和三等行,新入行者要交纳1000两白银为公共开支经费,并列为三等行。
1728年(雍正六年),政府依照扬州盐商的“首总”模式,制订了商总制度。所谓“商总”者,由十三行商人共同举荐,经粤海关监督批准,负责统领各行商对外贸易,评定货价,解决纠纷。 公行、商总制度的形成,让十三行商人日渐成为一个组织严密、行为划一的垄断型商帮。
十三行商人的崛起,是清代企业史上的一件大事。它表明在17世纪到19世纪初的100多年间,帝国以独特的外贸授权制度牢牢地控制住了国际贸易的主动权。而作为这一制度的唯一受益集团,十三行商人因此获得了惊人的财富,他们与北方的晋商、长江流域的徽商并列,号称“天子南库”。
在票号由盛而衰的近100年中,山西商人表现出了令人吃惊的诚信精神,这显然与“以义制利”的商帮传统有关。在数以百万计的汇票交易中,竟从来没有发生过一起冒领事件,可见其制度之有效及信誉的可靠。根据票号规则,所有的汇票必须在兑付后当即焚毁,这一规则从来没有被违背过,以至于到今天,学者们找不到一张使用过的汇票。
票号的出现以及富有新意的企业管理制度的实施,让晋商成了名副其实的天下第一商帮。地处北方偏僻一角的“平太祁”地区一举替代被徽商控制了上百年的扬州,俨然成为中国金融业的“金三角”,而平遥城中心的一条长200余米、宽5.1米的青石板大街上林立着10多家名声显赫的票号,成了帝国的金融心脏,堪比后世的华尔街。
聪明的晋商通过与政府“结盟”的方式,屏蔽了其他商帮的进入,同时也将产业的规则裁判权上缴,票号从此披上官商经济的外袍。这显然是一项“魔鬼交易”。因为利润均来自于官家,所有票号的经营日渐失去了创新的动力,票商的精力全部投掷于公关和钻营。
票号之衰,其实蕴涵着一个十分简单而朴素的规律:任何一个产业和企业,如果靠与政府的特权契约来获取利润,那将是非常危险而缺乏自主性的,无论多么丰厚的利益,得之忽焉,失之亦忽焉。它永远只能是一项“生意”,而不可能成为一个永续的事业。
怡和行,伍秉鉴在32岁时继承父业,历20余年,终于超越同文行成为行商的领袖——“商总”。 伍秉鉴的成功主要得益于二,一是诚实谦顺、敢于吃亏的经商个性,二是与英美外资公司超乎想象的密切关系。
威廉·查顿是英国东印度公司的一位随船医生,后来独立门户创办洋行,伍秉鉴与之合作,查顿在广州注册的洋行名称就是貌似与怡和行“一胞双胎”的怡和洋行。
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充满了商业智慧的低调商人,在有意无意中,扮演了“帝国掘墓人”的角色。 伍秉鉴的生意,从表面上看主要是茶叶和生丝的出口,而实际上,又与另外一项十分隐秘的进口业务有关。正是这项业务,导致了中国对外贸易情势的“天地变色”,并进而造成国运陡转。它就是鸦片贸易。
更多资料显示,伍秉鉴对鸦片泛滥难辞其咎,由他一手扶持起来的怡和、宝顺和旗昌三大洋行正是鸦片生意的最大从事者。
对十三行打击最大的还不是赔款,正如伍秉鉴从一开始就非常担心的,鸦片战争的爆发同时意味着十三行商人的命运终结。根据《南京条约》的规定,从此之后,广州行商不得垄断贸易,开放五口对外通商,十三行的外贸特权不复存在。十三行的子弟们后来相继投靠洋行,成为一个新的、同样充满了争议的买办商人阶层。作为清朝三大商帮之一,十三行率先退出历史舞台似乎是一个信号,它意味着中国市场的开放是外来的、被迫的和外商优先型的。这也是人们理解中国现代化路径的一个角度。
鸦片战争后,内辱和外乱让中央权威遭受到了空前的挑战。在对天平军作战的事情,由满蒙八旗和绿营组成的中央军屡战屡败,朝廷不得不允许下层汉族官员组织地方武装力量抵抗,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等人乘机崛起。可怕的藩镇现象重新出现。大一统的中央集权模式在帝国覆灭的前夜仍然没有找到与之相配套的、可持续效率的经济治理制度。